[实务/流程] 现在实用新型海关登记怎么办

2009-7-16 22:39
19850
根据新的知识产权海关登记备案实施办法,实用新型专利权海关登记需要专利权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新专利法的讲法,目前的专利法还称之为检索报告。
新专利法要在10月1日起施行,而海关登记备案实施办法7月1日就施行。所以这个办法有点超越法律,目前是不合法的。导致现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海关备案不能进行,因为专利局专利评价报告还没开始受理。
请教大家,现在实用新型的海关备案怎么办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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