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属于同一技术领域也就是都是关于同一类产品的几篇专利文献,但是专利的重点不同,但在附图中都具有与欲无效的专利的主要技术特征基本相同或相似的的内容,但该内容只是体现在这些专利文献的个别附图中,作为对该专利产品的某个部件或部位的辅助理解,其他文字部分并未提到该附图显示的内容有跟欲无效的专利的该主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相似的特征,也没有在权利要求中体现,可以认为权利人是认为这些特征不过是习知的技术,这样仅有对比专利文献的附图看起来好像与欲无效的专利的主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相似,而在说明书中找不到关于该特征的说明或描述,只有图,这样的话能用这几篇专利文献作为无效以该主要技术特征为主权利要求的专利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