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这样的讨论,
搞一个假的工作证明,或者去办一个假证,
或者刻一个公章,自己做一个假的工作证明,
违反什么法律,大家去讨论吧
你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你们消消地去做,不要让别人知道
不要拿到这个公共场所来讨论,一讨论了,大家都知道怎么做。
而且还有发明人来论坛看到我们讨论这个,他们是怎么想的呢??
他们会不会认为我们这些做专利的人,连基本的诚信都没有.连这个
都搞假的.我可以告诉你们,准备申请专利的人,一般都会来这里看一看.
我认识的一个发明人曾经问我,说什么专利代理人考试是不是全部做假证明参加考试的啊!当时我听了这个话,我真无语.我问他,为什么这么问,他回答说,来这个论坛,很多人在讨论做假证明参加考试.
你们有必要把这种做假证明的事情拿出来讨论,你们自己做了,就不要说.你们讨论了,也是对你们自己不利的啊,这样一讨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道了,就会查得更严,等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工商局的网站查单位登记情况,打电话去单位问,你们怎么办呢?不要认为人家对做假证明,他们对你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人认为还没有严重到认真对付的时候.
下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忠告!
http://202.96.46.221:8080/sipo/index/NewMsg.action?aID=55
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展开,报考人员在证件查验过程中需要向考点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工作证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今年,我局收到群众举报,称王××在往年报名过程中出具伪造证件、证明,采用欺骗的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并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核实,王××出具的证件确系伪造,随后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王××作出了撤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收回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国知惩戒决字[2009]1号)。
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应当出具真实证件、证明,切勿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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