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检索如下两个专利:

        200520124981.7
        02270703.4

        完全抄袭。
        虽然实用新型只有格式审查,可是如果这种情况也不能避免,那这个实用新型的证书可真是垃圾透了。大家有什么看法。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txiang00  新手上路 | 2009-6-23 17:04:45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恩 审查力度不够吧
广告位说明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9-6-23 17:14:35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正常。
实用新型本身就没有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的权利稳定可以通过后续程序实现(无效、诉讼)

这个现象不能怪专利局。专利的制度本意是保护申请人技术,后申请人明知道他抄袭的专利只要通过无效就能被无效仍申请的,就可以明白后申请人并非要保护该技术。而是非正当原因的申请。。

而专利制度只要能够保证真实的权利归属于最先申请的人就够了,两个申请人若产生纠纷直接走侵权诉讼、无效请求即可。
吃饭睡觉打豆豆  中级会员 | 2009-6-23 17:14:36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实在看着不爽可以去无效掉。
teco  注册会员 | 2009-6-23 18:16:22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那个年代,情有可原,现在估计应该不会了,非正常申请查的比较严了。
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6-24 02:27:47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9-6-24 15:13:27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事实清楚,逻辑错误
archimedes  注册会员 | 2009-6-24 16:25:31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你可以打无效。
实用新型的制度就是给实用小发明以生存空间,这种发明自身生命周期短,如果像发明那样实审,等授权时,其生命已经结束乐
patentics  注册会员 | 2009-6-24 22:44:01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确实是一样的。
千秋一叶  注册会员 | 2009-6-24 22:59:38

Re:完全抄袭就可以授权!弊端严重,请大家讨论。

没办法,有时候有人为了点利益,造假,恶意申请都多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