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2009-6-22 22:21
19706
1.  一种折叠床,包括床面、床架和床脚,其特征在于:床架在此折叠床的头部、中部和尾部都装有支撑装置,该装置有。。。。。
2.
3.

必要技术特征是这个支撑装置
分享到 :
0 人收藏

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jerrydai721  注册会员 | 2009-6-22 22:23:01

Re: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我的疑问是:提到这个支撑装置应该放在前序还是特征部分
广告位说明
yongyuanxinshou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6-22 22:43:02

Re: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首先,对必要技术特征的理解应该有误,看样子“支撑装置”应该是本案的技术核心,应是区别技术特征。
其次,在理解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判断下,现前序部分中床面、床脚是不是必要技术特征,不是的没必要在此出现。
个人撰写经验总结及方便理解的方法:整个独权可以看做是包括了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主要是区别技术特征,前序部分就是两者的差。
必要技术特征:应找到本申请的欲解决技术问题——针对技术问题分析技术手段——必要技术特征。
jerrydai721  注册会员 | 2009-6-22 22:56:58

Re: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yongyuanxinshou wrote:
首先,对必要技术特征的理解应该有误,看样子“支撑装置”应该是本案的技术核心,应是区别技术特征。
其次,在理解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判断下,现前序部分中床面、床脚是不是必要技术特征,不是的没必要在此出现。
个人撰写经验总结及方便理解的方法:整个独权可以看做是包括了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主要是区别技术特征,前序部分就是两者的差。
必要技术特征:应找到本申请的欲解决技术问题——针对技术问题分析技术手段——必要技术特征。

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床的构成不应该说明?

另外我对独立权利要求的理解的确不够深入,尤其是对必要技术特征和区别技术特征的理解,谢谢LS的
yixiang_sun  中级会员 | 2009-6-23 23:59:20

Re: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yongyuanxinshou 意思应该是常用的不能再常用的默认的现有技术特征,不必写入权利要求,标准自己把握吧;有时必要技术特征写多了权力范围会缩小的。一点个人意见。
aprilyf  新手上路 | 2009-6-24 05:00:37

Re: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个人同意楼上的观点,一些常规构成,对本领域来说是公知常识的没必要写进权利要求里面。譬如说,你这个床,必然包括床架、床脚等部分,你写不写没关系的;

前序部分------跟现有技术最接近的部分:现有技术有没有这个支撑装置,有的话,跟你这个支撑装置有什么共同点,这些可以写在前序部分中;

特征部分------你的发明点,即跟现有技术的区别或者说相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如果现有技术中没有公开过你这个支撑装置,那么你这个支撑装置整个就可以放在特征部分
jerrydai721  注册会员 | 2009-6-25 17:18:47

Re:权利要求是不是可以这么写?

支撑装置也是现有的,只是没有这么用在床架上

昨天写完给我们师兄看了下,问题就在这独权,哪些是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哪些又是要申请的实用新型的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写着写着就分不清了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