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问题

2009-6-15 22:10
20624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指南中对该条中的技术方案解释为“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客体。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客体。但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此列。”
上述内容中的“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我不清楚应当如果解释,请各位帮忙。
例如:一些方法类的技术方案,尤其是控制类的技术方案,都是认为编制的一些规则、流程,然后根据这些规则和流程处理某些事物,并获得最终的产品或者结果。
那么,上述情况是否属于“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我不确定!因为,现在的控制系统都是根据人的意志设计的,然后获得认为想要获得的结果。
指南中所述的“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我有些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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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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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衡  注册会员 | 2009-6-15 23:50:37

Re:关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问题

打个比方说:设计的永动机就不符合自然规律,达不到利用自然规律取得的技术效果。
还有就是电磁切割定律,如果你发现了电磁切割定律,然后去申请专利,这个肯定不行,但是你利用这个定律,通过一些技术特征体现出来的技术手段制作的发电机,这个就可以申请专利。呵呵!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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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dai721  注册会员 | 2009-6-16 18:29:44

Re:关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问题

张子衡 wrote:
打个比方说:设计的永动机就不符合自然规律,达不到利用自然规律取得的技术效果。
还有就是电磁切割定律,如果你发现了电磁切割定律,然后去申请专利,这个肯定不行,但是你利用这个定律,通过一些技术特征体现出来的技术手段制作的发电机,这个就可以申请专利。呵呵!抛砖引玉。。。。。。

是的,你发现在了自然规律是不能申请专利的,必须将它运用到实际产品中
海培  中级会员 | 2009-6-17 01:02:15

Re:关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问题

我申请的是一个产品,所述产品用于教学。
教学设备肯定是根据人的意愿来达到让学生尽快理解、掌握、消化所要教授的知识的。
那这个教学装置,是否达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结果呢?
海培  中级会员 | 2009-6-17 01:31:33

Re:关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问题

控制方法,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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