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规定专利代理人的报名资格的是《专利代理暂行规定》(当时专利代理人不实行考试制度,实行的是培训制度。)。
该规定相关条款如下:
第六条 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
  (一)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掌握一门外语,做过三年以上科技工作或者做过五年以上与科技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受过专利法以及有关专利业务训练,掌握与专利代理工作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从事涉外专利代理工作的,除具备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熟悉有关国家和国际间保护工业产权的法律和条约,并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后来的专利代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
第十五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一)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掌握一门外语;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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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kon1976  新手上路 | 2009-6-12 18:38:29

Re:顺应时代与利益博弈下的专利代理人报名资格

楼主又开始了。。。
您不用再拐弯抹角的了,您不就是想说没两年工作经验的不能报考嘛,这种总是在这么无聊的话题上说来说去,我真是佩服楼主您的耐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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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dull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6-12 19:24:40

Re:顺应时代与利益博弈下的专利代理人报名资格

ls,我替lz说句公道话,你误会lz了,他真的是想告诉大家:
工作经验年限的限制,在逐渐变小,将来的趋势有可能是取消,所以大家没有必要把2年整天放在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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