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2009-6-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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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请范围小了,所以第二次申请要求了第一次的优先权,这样第一次申请就自动撤回了,申请人经过国知局检索后发现范围又宽了,由于是加快审查,不能自动修改,所以申请人要求再次申请并要求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根据国内优先权规定,已经要求过优先权的就不能再要求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第二次的优先权必须撤回?请高人帮忙解答,这是个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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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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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撒  新手上路 | 2009-6-12 16:40:38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看来第二次申请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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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_B_D_X  注册会员 | 2009-6-12 16:51:18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小了,不好弄,范围较大,应该不严重吧,既然已要求了优先权,好怕什么?大了,审查员会让你修改的阿,不会是实用新型巴,是的话也无所谓,授权以后,自己无效自己就可以了,如果你权利要求的从权设置不好的话,可能不好改。
lianapple  中级会员 | 2009-6-12 17:05:57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首先要看是新型还是发明,是发明的话,大了也没关系啊,新型,如果嫌将来的无效程序麻烦,可以要求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啊,我觉得你对国内的关于优先权这块理解不偏,你现在如果要做第三次申请,应该是要求第一次的优先权吧(当然保证在12个月内),不能要求第二次申请的优先权,因为第二次已要求过了第一次的优先权,如果是新型,你不撤第二次的,审查员也不知道啊。其实范围大了没关系吧,将来有人无效,再缩就是了。
sunkee  中级会员 | 2009-6-12 17:20:53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审查指南对此没有具体规定。

个人认为,第一件在后申请并不是直接视为撤回,那你也就没必要去撤回。除非第二件在后申请也要求了第一件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当然,如果第一件在后申请和第二件在后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话,被审查员发现的话,对于后授权的专利而言,就需要专利权人选择放弃一个。如果都得到授权,在无效过程中,被无效请求人发现的话,你也要选择放弃一个。

你要嫌麻烦的话,你现在也可以申请撤回第一件在后申请,那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
lianapple  中级会员 | 2009-6-12 18:26:48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楼上的,第二件在后申请不能要求第一件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吧。不符合审查指南关于优先权规定的第二条吧。
附审查指南规定: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先申请应当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应当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不应当是分案申请。
    (2)在先申请的主题没有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虽然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但未享有优先权。
    (3)该在先申请的主题,尚未授予专利权。
    (4) 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是在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
sunkee  中级会员 | 2009-6-12 18:29:40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lianapple wrote:
楼上的,第二件在后申请不能要求第一件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吧。不符合审查指南关于优先权规定的第二条吧。

我说的是部分优先权的情况,就是针对其他技术方案的优先权~当然这跟本案关系不大,呵呵。
JH001  高级会员 | 2009-6-12 19:30:27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这个问题仔细看看指南就清楚了。

偶承认偶还没仔细看过指南的这一块,因为没有遇到过楼主这样的具体情况。所以,偶不太说得清楚这个问题。
jerrydai721  注册会员 | 2009-6-16 18:57:09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你如果提交第三次申请的话,那前两次申请就被视为撤回了,那第二次的优先权撤不撤都没事吧,第三次申请可以要求第一次的优先权的

已经要求过优先权的就不能再要求了:是指第二次申请要求了优先权,不能做为优先权要求的基础了
ronghongying  新手上路 | 2009-6-19 17:49:12

Re:关于优先权请大家支招,紧急求救

我认为楼上这个分析的最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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