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一个关于商标许可实施合同的问题?

2009-6-11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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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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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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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6-11 02:16:11

Re:请教一个关于商标许可实施合同的问题?

BD
解释:商标法强制规定必须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地址,约定不能违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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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namengjiang  注册会员 | 2009-6-11 17:11:15

Re:请教一个关于商标许可实施合同的问题?

非常感谢,向您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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