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2009-6-10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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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处理某一物品,可以用不同的技术来得到同样的要求.手工可以做但是和机器做的方法不一样,效果基本上达到对那物品处理的要求,只是在美观\卫生各方面达不到机器做的效果,最终产品手工做是没法投入市场的.因为用机器做意味要开发处理这种物品的机器,投入太大,能不能在申请时就把手工是如何作的说出来,而其他的用机器处理的各种方法的参数不用写出来.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公开的充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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