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信息] 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在准备中!

2009-6-8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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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北京6月3日电 6月3日举办的《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新闻发布会上,条法司司长尹新天指出违法代理专利,将被取消专利代理人资格。

  针对一些违法代理行为,如伪造、炮制有关政府机构或者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过核查后会召开全国代理人惩戒委员会会议,取消专利代理人资格。

  在谈到“黑代理”问题时,尹新天说这一现象会对依法设立的机构、依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代理人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新修改的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所有专利代理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即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批准之后,才能设立,同时会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条例里边进一步作出补充规定。

  现有的专利代理条例制定于1992年,已在做修改准备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表态,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之后,将及时对专利代理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例会对冒充专利代理人的行为规定明确行政处罚措施。

PS: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势在必行,期待对第11条关于“实习一年”的起算点和第15条中“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这一条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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