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派混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个人感觉就是商标论坛的人气和专利论坛完全就不能相比。当然了,这也很正常,毕竟这里是博派“专利”论坛。不过话说回来,专利和商标都是知识产权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再说博派里面也有商标这个板块,在这里和大家聊聊关于商标方面的东东也不算离题吧。
闲话少说,我个人觉得商标业务还是比较有“钱途”的。理由也比较的简单,商标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很多时候我们对所买的东西并不了解(比如说很多人都有电脑,但多少人可以说自己对电脑的硬件都十分了解呢),对产品的生产厂家也不是很了解(也许你的电脑是IBM的,但你对IBM公司又知道多少呢)。我们不了解产品,不了解生产厂家,但我们还是可以就购买产品作出决策,我们决策的依据就是商标。
我们问问自己,也可以问问家人和朋友,大家是否都有自己比较偏好的品牌呢?是不是在很多时候宁愿多花一点银子也愿意购买自己喜欢的品牌的东西?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就应该知道商标道理到底是否不重要了。
既然商标很重要,那为什么很多从事这方面的同行们的“钱途”却并不乐观呢?个人认为收入的水平要和自己工作的技术含量相关。即使这个行业很有前途,但如果自己只是在里面从事一些最为低级的程序性工作,估计前景也不会乐观。
接下来那我们来聊聊商标业务到底技术含量高不高。我知道论坛里面有很多从事商标工作多年的老战友,他们对于商标注册的流程(不管是国内申请还是国际申请)另外也处理过大量的商标异议、答辩、诉讼、撤销等相关的业务。这些人说是业内的老手,完全够格。但如果认为商标业务仅仅就局限在这些方面,也许还是有点不够的。
商标时为企业服务的,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会同意。个人的理解,我们在考虑商标市场的时候不能根据法律上的划分将其分为商标的注册、商标的意义、商标的撤销、商标的侵权诉讼等。对企业来说,这就是一个商标综合保护的概念。
也许这个我说的不是很清楚,我来举个例子吧。比如说在制造业,很多企业都不是向顾客单独出售一个个单个的产品,而是将很多功能互相配套的产品打包出售,其名称就叫做“XX整体解决方案”。互相配套的产品共同出售,无疑创造的价值大于单个产品的单独出售,客户也会感到更为便利。
商标业务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只是单独的为企业注册一件商标,做一次异议或者是答辩,那也是在出售单个的产品。如果是为企业提供商标的整体保护方案,那就更接近于上面所说的“一站式服务”,应该会具有较高的前途。
其实,我个人认为我国在商标方面的立法和理论研究方面还很是薄弱。如果以专利法作为参考的对象,商标法的立法水平差了不少。比如说没有将混淆的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的标准,对在先使用的商标保护程度不足,现行的商标注册程序造成了大量的抢注,恶意申请异议等。
在理论研究方面,重量级的作品并不多(我指的是出版的书籍)。我应该算是逛图书馆、实体书店以及网上书店比较勤快的人了,但到目前为止,所发现的理论深度比较高的作品也就只有4本。除了黄晖博士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比较早,在2001年就已经出版之外,另外的3本都是在2007年和2008年出版的。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发现重量级的作品了。后来我读了篇知名教授写的文章,更进一步的确认了国内在商标法研究上的薄弱。
也许大家会说,我们是做实务的,理论研究并不是我们的事情。但我想,现在商标法是一个薄弱环节,如果我们这些做实务的人能够在理论上又所突破,树立起自己的“江湖地位”,那这意味着什么呢?
很多客户在找律师的时候都是根据律师的名气来的。如果你的理论水平比周围的人高处一大截,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那应该会有很多企业慕名而来。在这个时候,还需要为案源发愁吗?
这只是法律方面的事情。如果我们再把眼光看得长远一点,突破法律的局限,那还可以看到更为宽广的一个天地。
在营销学专家眼里,商标对应的概念时“品牌”。现在对品牌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学科,就叫做品牌学。用他们的观点来说,“品牌学,广义上亦叫品牌科学,它是研究品牌的结构及其运动的基本规律的一门科学。它是一门边缘科学,是营销学、管理学、形象学、广告学、系统工程、结构学、心理学、传播学、符号学、现代物理、自组织科学、模拟仿真技术、领导学、信息科学……等诸多学科交叉而成的一门交叉科学。”
当然,我们是法律专业人员,要我们通晓上面的所有学科也有些太过于强人所难了。不过,对品牌的法律保护是企业品牌战略中的一个子模块。对品牌的法律保护肯定需要和企业在品牌运营方面的其他工作相衔接。我们可以不是品牌方面的专家,但至少也需要知晓一些这方面的基础知识,这样才能和品牌专家能够进行充分而又有效的交流,组建综合性的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法律实务界写的关于企业品牌保护方面的书籍也不少了,我自己买的就有4本。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这些书籍还不能够称为完美。很多书籍都涉及到了品牌管理这方面的内容,但他们在参考文献中没有发现品牌管理方面的经典书籍,甚至是根本就没有参考文献。这样的书籍对企业来说可能还是不够的。
法律出版社的一名编辑在一套比较有影响力的丛书后面写的编后记中是这样说的:“尽管所有的编者都为该丛书倾注了大量心血,然而丛书目前的内容离满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但至少该丛书给出了一个思路,一个方向,一个导引。”个中的含义,我想大家都能体会。
总的来说,我认为商标业务还是比较有前途的。目前业内在这方面的水平还不是特别高,这就给了后来者一个超越的机会。与专利相比,商标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点,如果能够潜心钻研上3-4年,脱颖而出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等在这个领域树立了自己的江湖地位之后,就算没有客户发现你,业内人士肯定都会知道你。那些大型企业或者是知名知识产权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者是那些猎头公司的从业者也都不是白吃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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