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法修改,贴一个我自己讲义的前言,个人见解,供参考:
1、修改专利法的背景和目的
国际背景:
(1)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并存,知识产权制度成为重要的竞争工具。
(2)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加强,改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修改TIRPS协议议定书即为重要成果。
(3)各国对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双刃剑的性质认识加深,注意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同时,防止知识产权制度被不当利用,近年来关于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呼声即为其突出表现。
国内背景:
(1)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要求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需要发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支撑作用。
(3)专利领域有了长足的发展,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大幅提高,连续几年成为申请量增加最快的国家,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专利质量不高,专利技术的应用不够,专利权保护不足。
修改思路:一是根据激励自主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对现行专利法进行修改,包括在立法宗旨中增加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容;提高专利授权标准;删除了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明确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当包括权利人维权的成本,并增加了法定赔偿的规定;增加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二是根据促进技术推广应用的需要,对现行专利法进行修改,包括增加规定专利权共有、现有技术抗辩以及BOLAR例外制度。三是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对现行专利法进行的修改,包括增加规定为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以及遗传资源信息披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