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类,我们的商品/服务项目:1. 机械、机电、光电设备与仪器的设计;2. 与金属电连接器领域相关的研究、开发、咨询;3. 金属电连接器领域的技术咨询(截止)

其中,第1项居然被接受了(分类表上也没有);第2、3项却被要求按照“规范的名称申报”。

我们企业的要求就是“与金属电连接器领域相关的研究、开发、咨询”,
这样的《补正通知书》可如何答复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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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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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ztyj  注册会员 | 2009-5-15 01:51:28

Re:服务项目分类表上没有,申请人提供的商标局不接受,怎么办?

不是规范的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时应该附商品/服务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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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lwangjl  注册会员 | 2009-5-15 04:32:37

Re:服务项目分类表上没有,申请人提供的商标局不接受,怎么办?

bjztyj wrote:
不是规范的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时应该附商品/服务项目说明
现在的情况,仅能删除2-3项吗?有具体克服办法请联系wang.jl@263.net 谢谢!
商标顾问  注册会员 | 2009-5-22 18:29:33

Re:服务项目分类表上没有,申请人提供的商标局不接受,怎么办?

看来只能删除了,申请时没有附加说明,他们是不会受理超过范围的申请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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