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问题] 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2009-5-6 01:06
38779
7.在该申请题目具备可行性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可行性报告及申请设计方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缴纳费用计人民币             元,余额人民币           元应在甲方收到专利证书之日起     日内付清。该专利最终未能申请成功,乙方退还甲方全部代理费用。

这样的条件可以接受吗?
分享到 :
0 人收藏

9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imo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5-6 01:45:27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如果我是代理人或代理公司,不会接受这样的条款。授权与否不完全是代理的责任,凭什么没授权就不给代理费?

说句实话,在中国想弄一个发明专利授权还不容易,但是这么弄授权的专利有用么?(为了资助、职称等类似目的的除外)
广告位说明
teco  注册会员 | 2009-5-6 01:49:43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simon wrote:
如果我是代理人或代理公司,不会接受这样的条款。授权与否不完全是代理的责任,凭什么没授权就不给代理费?
如果是发明,这就考验代理人的经验和检索能力了,当然费用肯定要比正常的代理费高了,不过楼主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
informatik  高级会员 | 2009-5-6 16:13:32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这样的条款,正常的事务所是不会同意的。
正如LS的同仁所说,专利授权与否,并不是全部在于代理人。

如果担心代理质量不过关,这样的条款也没有任何实质的约束力。什么叫“具有可行性”? 这本身就不清楚,简单的说,具不具有,谁说了算?

当然了,如果纯只是为了一个授权证书,代理人只要肯把保护范围缩到极小,总是可以获得授权的。但是这样的授权要来何用?

所以,比较好的解决之道是找到了解的,真正负责的代理事务所或代理人,以长期合作。国外大部分的企业,无论大小通常都是和一两个事务所保持长期的业务合作。这样还有个好处就是代理人对企业的技术很了解,效率会比较高,同时对保护范围等掌握的比较到位。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9-5-6 17:14:24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是否授权,实审时除了法律上外,主要涉及到申请的技术是否具有创造性。代理人无法保证你的技术有创造性。所以设置上述条款不合理。

如何代理人认真负责处理审查意见的答复,就是尽到了其职责。

有上述条款的就签署风险代理,代理费要翻几倍。不过如上几位所述,不建议风险代理,实际意义不大。

要是你怕现在代理所不好好负责,就找一家负责任的代理所。
mr_chxb  新手上路 | 2009-5-7 17:26:55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谢谢各位的回复。
可能我忘记说了,这份协议书不仅是专利申请的代理委托,还包括查新,论证可行性等,价钱应该不是问题,如果能够申请成功的话,就算比正常高出几倍都没问题的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9-5-8 19:47:28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愿不愿意接受是签合同的人自己定的,问大家做什么呢?有什么意义呢?

条款不违法就有效,违法就无效,仅此而已啊。

至于条款不清楚、模糊,那是双方协商的事情,和大家也是无关的么,呵呵
dyjczr  专利代理人 | 2009-5-17 20:46:00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就算比正常高出几倍都没问题的。

这个话我经常见到有客户说,但一般只是在合同条款上要代理公司让步时候提出来,一般到了谈价格的时候他们还是不肯多出钱的,如果真的能多几倍的费用我认为很多代理公司都愿意跟你签这个合同。
另外还有些客户说自己有几百项专利要报,要代理给他便宜些,其实他公司一年最多有个10项不到的专利申请。
其实有时客户是专利代理真的是很不了解,你把价格搞那么低,就是代理有水平,他也不愿意在这些案子上投入很大精力的,其质量就不会那么高。据说日本人在这些方面就有经验些,一般日本企业给专利代理人的代理费是给的比较充足的,只是要求要写好,写不好就换人。
风狂飘  注册会员 | 2009-5-27 21:18:35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风险代理目前不流行,为提高代理质量可把代理费用分成2块,基础代理一块,授权后支付另一块。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9-5-29 01:16:39

Re:关于专利代理协议书中代理不成功的处理

查新、论证可行性,与发明能否授权无关吧?要求代理人担当这样的风险,恐怕不容易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