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LS所说,申请人此时还没有专利权,而且专利的保护范围也不确定。所以不能说侵权。
但是,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这是对申请人的一项保护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提交之后,公布之前这段时间内实施,或者为实施做好了必要的准备,则不在此保护之内的。因为此时发明内容还没对外公布,公众不可能从发明人处获知发明内容,此时,如果实施的单位或个人已经拥有该技术,并未实施做了足够的准备,则可以在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继续实施该技术。
不知道这样说LZ是否明白,这里面有点点复杂,如果牵涉的利益比较大的话,最好是咨询你的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