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美国专利是否可象中国一样先少写权项,主动修改增加?
liucathy wrote:
专利附加费, 目前有的律师说可以象中国专利一样, 在递交时, 权利要求少点, 主动修改时,再写出真实的权利要求。有的律师说申请美国专利时,也可以这样省钱;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做,会有风险吗? 这样的代理人是相当可恨的!遇上这样的案子,我一般会往死的方向上做
还有一个比较可恨的就是,说明书全文替换!
难道各位代理机构的纸是不要钱的吗?改了那一页替换那一页不好吗?就算有所增加可以是1a,1b的形式啊!为什么要全文替换呢?!
你全文替换倒是省心了,审查员可闹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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