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补入一个新的发明创造

2009-4-20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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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问题哈,如果在原申请的说明书中记录了一个新的发明创造,但当时并没有写进权利要求书,且其与原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单一性,那么可不可以在主动修改中先将这个未写入的发明创造补入进权利要求,再请求分案申请,这样既有了原来的申请日又能把这个发明创造申请到专利?
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把这个发明创造也申请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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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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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ghost  新手上路 | 2009-4-21 00:27:24

Re:关于补入一个新的发明创造

主动修改的时候当然可以加到权利要求里面啊,不过分案是必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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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不了  注册会员 | 2009-4-21 23:46:43

Re:关于补入一个新的发明创造

zhqq1985 wrote:
问个问题哈,如果在原申请的说明书中记录了一个新的发明创造,但当时并没有写进权利要求书,且其与原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单一性,那么可不可以在主动修改中先将这个未写入的发明创造补入进权利要求,再请求分案申请,这样既有了原来的申请日又能把这个发明创造申请到专利?
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把这个发明创造也申请到专利?
应该用不着在主动修改中先将这个未写入的发明创造补入进权利要求,可以直接分案并在分案的权利要求中写入另一个发明的技术分案。
zhqq1985  注册会员 | 2009-4-22 23:32:22

Re:关于补入一个新的发明创造

谢谢指教!
专利代理人柳  新手上路 | 2009-4-27 18:09:46

Re:关于补入一个新的发明创造

审查指南3.1分案的几种情况中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中的发明之间不具有单一性。......”介绍很详细,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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