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偶见一篇题为《翻译如何才能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的文章,文中提出了翻译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的问题。笔者不禁想问,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回答应是肯定的。
知识产权是一项高度国际化的事业,但同时兼具地域性。随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同样的知识产权客体应当在不同的国家得到保护。而这些国家使用的是多种语言,这就需要通过翻译将知识产权客体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进行转换。
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对知识产权翻译工作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英语、汉语和日语可谓是三大语言,然精通三者或其中任何二者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比之大量需求而言,可谓少之又少。这一现状已引起业界关注。2004年11月——2005年1月,日本知识产权翻译协会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举办首届“中日知识产权翻译培训班”,共有117位学员顺利结业。虽然这百十来人并不能满足当前知识产权翻译工作的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业界对知识产权翻译人才培养的重视。然而,这种应急性的培训难以满足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翻译人才仍旧紧缺。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重视程度不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起步较晚,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创新成果;对于如何扩大该成果的保护范围,比如在国外申请专利等,有所忽视。因为重视不够,所以少有相关部门或组织制定并实施系统的人才培养战略,加强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编写相应的教材资料等,使那些有心钻研知识产权翻译的人很难找到有效途径和集中的可供利用的资源,只能孤军奋战。
如何改善现状,使知识产权翻译人才快速成长,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事业,笔者建议如下:
首先,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提高对知识产权翻译工作和人才培养的重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较系统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计划。以中国目前的模式来讲,政府牵头或给出一个政策导向,由行业协会组织并实施此项工作是较为可行之策;同时可携手一些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等拥有大量智力成果的社会主体共同实施,不仅可以解决经费问题,还可利用更广泛的师资力量,对应需求有的放矢地实施这一计划。
其次,确定知识产权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对象。由于知识产权翻译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对培养对象的要求亦比较高。我们可以以知识产权翻译中最难的专利翻译为例来说明对象的选择。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专利申请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充分体现专利代理人的专业水平,而对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也是最能反映该译者水平的。目前国内的专利翻译大都分为两步:先由懂技术的人照原文直译,再由有丰富专利文献撰写经验的代理人从专利申请撰写的角度进行逻辑上的理顺。这就使得不懂外语或翻译的代理人能够依其对技术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使该专利申请通过审查,但经过如此“翻译”的专利文件的内容与原文之出入多少就不为一般人可知了。因此,理想的知识产权译者,首先应该是一个优秀的完全符合职业标准的译者,能够忠实地翻译全文而不管全文的好坏,也即通常所说的“信、达、雅”中的“信”;其次,在原文脉络不清的情况下,能够具有技术和法律审度视点和水准,在重视和忠实原文结构的前提下,对先前直译的译文进行调整,使之符合“达”的标准。应该说,在知识结构多元化的今天,这种复合型人才虽不广泛,但也为数不少。建议将那些具有优秀的外语能力又熟知技术或法律亦或三者皆通、并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人,纳入知识产权翻译人才培养计划之中,成为核心对象。
最后,在教师选任、培训内容、成果检定等方面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知识产权翻译人才培养是一项实用性很强的计划,要邀请有丰富相关实务经验的学者、业界人士担任教师,培训内容也以实务为主,在成果检定中更要将实务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这样才能实现该项计划的初衷。
在国际交往日益活跃、我国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的今天,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语言翻译上的缺陷,导致我国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良好的保护。因此,发展知识产权翻译事业,培养知识产权翻译人才,使其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助推器而非绊脚石,应得到知识产权界乃至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王瑞玲)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yl/2007/200804/t20080402_3657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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