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2009-4-16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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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98年甲乙签订了一份转让房屋协议,甲将自己三间破旧私房作价3万元转让给乙。乙居住1年,于1999年又将该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于2000年又将该房屋以4万元价格转让给丁。上述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2001年由于该市将该房地段划为开发区,致使该房价格涨至15万元。因前述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甲、乙、丙、丁4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该房屋应归谁所有?( )
考点:不动产的所有权
A.应归甲所有   B.应归乙所有
C.应归丙所有   D.应归丁所有

6、答案:A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思想及司法实践,房屋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移转的生效要件,即不进行变更登记的,即使交付房屋与交付房屋款,房屋的所有权仍不发生移转。本题中,甲、乙、丙、丁之间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应归甲所有,A项正确。但要注意,本题中的甲、乙、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

疑问:这里解析所说的“但要注意,本题中的甲、乙、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怎么理解呢?
房屋所有权还是甲,那么合同有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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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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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95lym  注册会员 | 2009-4-16 22:31:54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不动产的财产转让要到有关机关登记的,否则无效,房屋属于不动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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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tmango1  注册会员 | 2009-4-16 23:20:10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181895lym wrote:
不动产的财产转让要到有关机关登记的,否则无效,房屋属于不动产财产。

这个我理解啊,不理解的是:
这里解析所说的“但要注意,本题中的甲、乙、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怎么理解呢?
房屋所有权还是甲,那么合同有效有什么意义呢?
teco  注册会员 | 2009-4-17 00:32:09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楼主问了好几个问题,基本上都是民法中基本知识缺失造成的,建议你比较系统的学习一下民法。

有效是相对无效和效力待定而言的,合同的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即有效,登记是不动产转让的生效要件,不登记合同同样有效的(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只是不动产的转让并未生效。

楼主有空看看李建伟的“民法61讲”吧,非常适合初学者。
城中隐士  注册会员 | 2009-4-17 05:32:33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以登记为准,未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物权变更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从本案来看,甲与乙丙丁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都没有办理物权登记,但都是有效合同。详可参见物权法的具体规定。
专利代理考试不是司法考试,故李大先生的书不需要看,多把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看看。
wondy23  注册会员 | 2009-4-17 16:28:33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物权的转移,没有一致性的。
leftmango1  注册会员 | 2009-4-17 22:20:48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我同学的解释是:合同有效的意义在于比如乙可以向甲要求违约赔偿

这样的解释对不对?
城中隐士  注册会员 | 2009-4-17 23:22:09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合同有效的意义在于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双方遵照执行,以实现签订合同时双方的目的。一方不履行的,守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ever004  注册会员 | 2009-4-17 23:35:18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
但房子是不动产,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如果卖主把房子转卖给第三人,而且通过登记转移了房屋产权。此时,买方虽然不能再取到房屋产权了,但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卖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PS:敲了上面一段字,才发现楼上都已经回答了,汗啊~~
水上灯  中级会员 | 2009-4-18 04:30:32

Re:民法通则(七)解析中的疑问

呵呵,幸好我没答,不然和楼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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