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求助: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

2009-4-11 06:46
15873
书上说: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性质是,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授予某个专利权的决定有不同意见,他是向该委员会提出请求,不是控告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不是被告。。。
----《专利法详解》汤宗舜 p292

其中为什么是“专利复审委员会”授予的?

第二个问题:
用不用买《专利代理执业法律基础知识(增补本)》还是审查指南中的就够用?

谢谢,各位。[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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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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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隐士  注册会员 | 2009-4-12 19:31:08

Re:求助: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

《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以上规定明确了授予专利权的部分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主管部门下的一个机构。
《专利代理实务》
按照《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第426页)
复审委员会仅仅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个下属部门,根本无授予专利权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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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极光  注册会员 | 2009-4-13 04:16:56

Re:求助: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

那就是说书出错了吧?

还有第二个问题,呵呵,麻烦回答一下,谢过啦
stan2  高级会员 | 2009-4-13 05:21:05

Re:求助: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

1.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2.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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