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发明中提出一种新型电子器件,它和传统器件相比,有A、B、C、D共4项大的改进。每一项改进都可以独立实施,并提高器件的性能。当然,这4项改进中的2项、3项或4项也可以共同使用,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为节省费用,希望能写到一个专利里面。关于单一性问题,我想有一下几个途径:

(1)如果分开作为4个专利写,会导致费用大幅度增加,特别是以后PCT阶段和进入美国、欧洲几个主要国家阶段,4个专利总费用会远远超过1个专利(包括为权利要求数量太多引起的附加费)的费用。所以除非其途径都走不通,万不得已采用这种最花钱的方法。

(2)用1个独立权利要求,把ABCD全部包括进去。独立权利要求这么写:“一种用于......的装置,其特征是A;B;C;D。”,同时在说明书中说明A,B,C,D并不一定要同时实施,并说明A、B、C、D的任意1、2、3、4个进行组合都可以,在实施例中,不但有A+B+C+D的实施例,也有ABCD中其他组合方式的实施例。这样是否会导致保护范围缩小?假如竞争对手采用了A+B,是否造成侵权?

(3)在一个专利中写4个独立权利要求,分别保护4项改进。在说明书中指出本发明提出的是具备ABCD四种特征的器件,但实施过程中并不一定要将4种改进同时实施,可以利用A、B、C、D的各种组合选择性实施。在实施例中,一个实施例包括了A+B+C+D,再加上另外几种组合的几个实施例。这样的话,审查员是否会认为因为这4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单独实施,就认为不具备单一性?(我认为提出了一种包括4种特征的新器件,这4个独立权利要求都和A+B+C+D的整体相关,这种理由成立吗?)

请各位前辈不吝指点,我应该怎么做比较好?有没有能用一个专利就把4个创新点全部包括进去,又不缩小保护范围,同时又具备单一性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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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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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liu  新手上路 | 2009-4-7 01:08:17

Re:【求教】一个新型器件有4个创新点,写到一个专利里是否缺乏单一性?

再补充一下,如果B、C、D三种改进方案的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或者在实施例中的优选方案中),与A共同实施才能获得最优效果,或者说A的实施给BCD的实施带来了便利,如果没有A而实施BCD,虽然也能获得有益的效果,但可能得不到最优效果。可否认为A的给BCD带来的便利是ABCD的“相应的技术特征”?如果是,就可以采用4个独立权利要求,而同时具有单一性吗?

抛砖引玉,请各位专家冒个泡吧。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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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9-4-7 16:51:45

Re:一个新型器件有4个创新点,写到一个专利里是否缺乏单一性?

\"用一个专利就把4个创新点全部包括进去,又不缩小保护范围,同时又具备单一性\"----------如果技术方案就是这样的话,那不太可能同时具备这几种情况。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9-4-9 18:49:44

Re:一个新型器件有4个创新点,写到一个专利里是否缺乏单一性?

andyliu wrote:
请各位前辈不吝指点,我应该怎么做比较好?有没有能用一个专利就把4个创新点全部包括进去,又不缩小保护范围,同时又具备单一性的方法呢?

这是不可能的,写到一个申请中要么缩小保护范围,要么可能被审查员要求分案。
晴朗  新手上路 | 2009-4-9 22:05:07

Re:一个新型器件有4个创新点,写到一个专利里是否缺乏单一性?

根据我的经验,这个比较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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