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在本论坛中看道有人问申请人是否要和代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以及泄密违约金数量的问题,看到一个名叫dragon的貌似代理人的跟贴,完全不同意他的言论,代表广大科技工作者给他发封信,如下:
Dragon同志似乎是个代理人,如果你的言论代表代理人行业的话,那么这个行业趁早在中国消失比较好。
您老兄嫌代理费少?那你完全可以报高价,市场经济,只要你有水平,有人品,有口碑,什么样的价格只要客户觉得值觉得放心也同样会用你啊。就算普通代理人,有几年经验后拿个大几千上万一个月的也很常见,您说只够糊口?您老的口是*******牙,需要如此高费用的呵护?嫌钱少您就别入行啊,您当初是怎么混入代理人队伍的?您为何不去下海闯荡?自己去搞发明创造也可以啊?您有脸蛋没思想的话去当明星也很赚钱啊。
退一万步讲,你要专利估值的10%做代理费,完全可以在合同里体现出来,如果申请人得到专利,并估值确定的话,再补交给你也完全可以,用得着你这样急吼吼一副穷得****吗?
您大言不惭地“告诫”发明人要认清现实,什么不值钱,什么一张废纸,你这行为就严重了,你这是跟国家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公然对抗,消磨国人意志,削弱国家竞争力。世界列强无一不是靠创新起家,靠技术垄断市场,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命脉,您老家里用的东西里面有哪些是国人自己发明的?电脑、互联网、电视、电话、电灯、汽车....... 连您老每天蹲坑坐的马桶也是外国人的发明啊。
国人都不搞发明了,您老还吃什么?万把元都糊不了您的口,那么连这都没有的话您老将会干些什么?
鄙视,很强烈地......
tanjie:
就事论事,不要人身攻击。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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