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2009-3-17 18:44
23787
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M的权利要求包含:a、b、c、d、e四个技术特征;

现有一件产品,其包含p、c、d、f四个技术特征,其中c、d与专利M中的作完全相同,而p部件仅仅是将专利M中的a与b作成一体的,其起到的作用是a与b的和,f与e已被认定为等同的技术特征;

那么,所述产品会对专利M构成侵权吗?

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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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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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  中级会员 | 2009-3-17 19:08:39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p的效果和a+b一样么?还是有其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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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lllqh  新手上路 | 2009-3-17 20:03:57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solo wrote:
p的效果和a+b一样么?还是有其他效果?

效果完全一样
sdlllqh  新手上路 | 2009-3-17 21:40:48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
solo  中级会员 | 2009-3-17 21:48:16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如果p的手段、作用和效果和a+b完全一样,而且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替换,那就可以适用等同原则,所以该产品应当视为侵权产品
sdlllqh  新手上路 | 2009-3-17 21:57:41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solo wrote:
如果p的手段、作用和效果和a+b完全一样,而且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替换,那就可以适用等同原则,所以该产品应当视为侵权产品

手段、作用和效果是完全一样,替换也很容易想到。

但是,一个产品被两次运用等同原则(之前的特征e和f)判定侵权,可以吗?

会不会勉强了些?
solo  中级会员 | 2009-3-17 22:11:41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在具体判断时,等同原则的适用并没有次数上的限制,以原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为准,只要是落入了该范围,就应该视为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以等同原则来判断是否侵权时,因为要对手段、作用和效果进行比较并对是否显而易见进行判断,其实这里涉及了一个主观判断过程,不同的人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sdlllqh  新手上路 | 2009-3-17 22:20:59

Re: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权

solo wrote:
在具体判断时,等同原则的适用并没有次数上的限制,以原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为准,只要是落入了该范围,就应该视为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以等同原则来判断是否侵权时,因为要对手段、作用和效果进行比较并对是否显而易见进行判断,其实这里涉及了一个主观判断过程,不同的人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ok,谢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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