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涉外申请量不一定会有多大变化。仍旧认为通过国内事务所是申请人与事务所双赢的最佳方式。
通过国内事务所代理后向外申请的好处:
1、国内代理人撰写的申请文件比企业自行申请的质量一般都要高,(这是因为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情)。
2、国内代理所已经在国外有稳定合作的事务所,并且基本是经过筛选后的所,能够实现国外那边费用与服务的平衡。
若不通过国内事务所直接申请国外的话,可能的是省去了国内代理这部分小钱,但到了国外律师手里,人家才不会花好几天给你分析你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或是否公开充分等问题(按小时收费,你也付不起啊),那可能的结果,到对方审查意见下来时,更多的对方律师费等着你付呢,或者是白白投入了白花花的大洋。
并且,你不一定知道国外律师水多深,对方要是知道你好欺负,那么就等着对方的天价费用清单吧。
我仍然认为,即使可以直接向外申请,通过国内事务所还是实现双赢的较佳策略。对于国内事务所,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获得了报酬。对于申请人,国内代理所的把关可以让你在国外阶段少走很多弯路降低国外高额的律师费(这部分费用要比付给国内事务所的费用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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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先向国内申请,可以有12个月的时间去考察是否要向国外申请(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问题),或通过PCT有约30个月充分时间去考虑。。必定比急冲冲的去直接申请国外专利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