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信息] 《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2009-3-12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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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3-10 20:54:00    阅读次数:16

该实施条例草案依据《专利法》的修改,对具体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同时,在专利权行政保护方面大幅度扩展了专利主管部门的职权

  【《财经网》专稿/记者 秦旭东】3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公布了《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8年12月27日,《专利法修正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配套法规也需要做相应修订。今年 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共153条,比现行的122条大幅增加。现行法规的名称为《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此次的修订草案将名称改为《专利法实施条例》。
  此外,草案对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专利权评价报告和无效宣告程序、收费项目和程序的简化、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专利权的运用以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酬、专利权的保护、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规定等几大方面都作出了修改。

细化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
  对于保密专利申请及审查,由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现行《细则》的规定难于执行。修订草案对此规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涉及国防安全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认定需要保密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
  修订后的《专利法》在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方面有不少变化,比如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修订草案对此做了细化。保密审查的请求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二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或者随后提出请求;三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视为同时提出了请求。
  修改后的《专利法》对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申请专利做出了特殊要求。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该遗传资源的获取或者利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授予专利权。此外还规定,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遗传资源的,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为落实该规定,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遗传资源”和“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含义,并规定在申请文件中说明来源的具体要求。
  另外,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内容,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新颖性、实用性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现有设计、是否明显属于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情形,是否明显属于平面印刷品的标识性设计等。

完善强制许可制度
  修改后的《专利法》对给予强制许可的理由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可以给予强制许可。修订草案明确了“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具体含义,是指专利权人及其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方式或者规模不能满足国内对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需求。
  此外,为了充分利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应对公共健康问题,修改后的《专利法》根据WTO《修改TRIPS协议议定书》的规定,增加了在某些国家缺乏制药能力或者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给予制造专利药品并将该专利药品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强制许可的原则性规定。
  但是,该议定书对于前述的强制许可附加了大量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义务,而修改后的《专利法》没有详细规定这些义务。为此,修订草案增加操作性规定,比如,细化了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条件,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还应当将涉及强制许可的相关信息通报世界贸易组织。

专利管理部门扩权
  此外,修订草案在专利权行政保护方面大幅度扩展了专利主管部门的职权。
  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并赋予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等职权。
  此外,修订草案还赋予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处理有重大影响的侵权违法行为的权力。而按照现行《细则》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有权对地方处理和调解纠纷进行“指导”,没有直接处理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的职权。
  修订草案增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进行“监督”的职权,并规定,省级专利主管部门可以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或者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划的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的案件。下级专利主管部门也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处理或者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对于跨行政区域的专利侵权纠纷,上级专利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此外,修订草案还详细规定专利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具体程序和规范。■
估计《实施条例》修订完能出考试通知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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