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是做微波用红外温度感应器,乙公司是做煤矿用压力感应器,两者功能、用途、销售对象和渠道,生产工艺和部门都不一样,实际中构成非类似商品(是否构成呢?)。
二,甲公司在第9类感应器上在先注册了商标Q,乙公司实际中也一直在使用商标Q。
现乙公司打算在其产品煤矿用压力感应器上注册商标Q,请问如何才能注册成功?提交产品说明书?或者,不注册而实际使用,若双方商品不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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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oour  新手上路 | 2009-3-10 09:10:01

Re:实际商品不类似,但分类表中商品名称一致,欲注同一商标的问题

提交矿用压力感应器的产品说明书,并且其有几项专利,应该是可以注册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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