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急问一个有关PCT19条和41条(28条)的问题

2009-3-3 18:54
48173
现在遇到一个小问题。
如果PCT申请在国际阶段提出过19条修改并相应国际公布了。
但现在进入国家阶段时想放弃19修改,而是使用28条(或41条)进行修改。
并在501表中仅声明28条(41条)修改作为审查基础,
这时,我还需要提交19条修改的译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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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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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  中级会员 | 2009-3-3 19:19:52

Re:急问一个有关PCT19条和41条(28条)的问题

似乎没有明文规定,但指南中有“小册子中标明是替换页、更正页的内容应当认为是原始申请的内容”的明确说明,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一般会把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都交上,以防有的初审审查员因此发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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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MMMAAA  中级会员 | 2009-3-3 19:53:03

Re:急

不提交19条修改译文,即使声明了也算放弃19条的修改。

现在审查员态度特好,以下是2个咨询电话
PCT申请国际阶段咨询:010-62088476
PCT申请国家阶段咨询:010-62088300
zhfqiao  中级会员 | 2009-3-3 22:02:04

Re:急问一个有关PCT19条和41条(28条)的问题

谢谢各位,
我刚刚给审查员打了一个电话,闻了一下,
得到的答复是,
看客户的要求,如果愿意交就给公布,
不交也可以,也不会给发补正通知书。

19的修改内容不视为原始公开文本的内容。
所以并不是强制要求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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