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发明与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

2009-3-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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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今天去看产品,被客户问到几个问题,在此请教各位前辈们。
      1.实用新型和发明在对产品的保护上有什么不同?
      2.对于职务发明人,帮助公司申请专利,对于个人有什么好处。
    在此谈谈个人的看法:
      1.实用新型只能保护结构的专利,而且保护年限只有10年,但是授权可能性较大。发明对产品类别保护面广,且保护年限较长,但是审批严格,授权周期较长。
        我们事务所有人就结构改进的专利帮客户写过实用和发明两份专利,而且具体内容(权利要求,说明书,附图)完全一致。我想问问,是不是就只有保险和尽可能获得较长保护期限的好处?在于对专利的保护力度来说,同样内容的不同类型申请,是一样的?
      2.专利法74、75、76条所述职务发明人享有专利设计奖金、税后利润提成,许可专利提成。但是现行的专利法是否只争对国家企事业单位呢?外企是否也受此条例限制,在将要实行的专利法里,所述“中国单位”是指在中国的单位还是中国法人创办的单位呢?还有10月1日之后“中国单位”就之前授权的专利所获利益和之后转让是否也要抽取提成给职务发明人呢?
    希望大家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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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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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fqiao  中级会员 | 2009-3-3 18:58:46

Re:请教发明与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

针对这一问题比较复杂,
简单地说一下我的感觉
新型和发明的区别主要还是在保护范围、保护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差别
比如,新型只有十年,进保护形状、构造
发明不仅可以保护新型能保护的东西,还能保护新型所不能保护的方法。

关于职务发明这一块,
我觉得还是取决于企业的看法,我记得里面提到了
其他的企业可以参照上述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励,
但是如果不奖励,也没有相应的处罚。
但是,如果企业想从长远角度来做专利,理应是给发明人一定奖励,
以鼓励发明人有一定积极性。

一点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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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hu2008  注册会员 | 2009-3-3 19:55:50

Re:请教发明与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

我也曾遇到跟楼主一样的疑问,我们也曾就同一发明,同样的说明书(除了“实用新型”和“发明”名称不同),在听从事务所的意见后同时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也就是出于想要快速的保护自己的发明,并且希望保护的期限长一些。现在,发明专利已经授权,实用新型当然是在发明授权之前申请废止了。而这样做的保护的范围实际是一样的,都是保护的产品结构,保护的期限延长了。
     至于,对于两种类型的申请,使用同样的说明书,我个人还是有点不太认同。
    另外,对于职务发明的补贴问题,目前的情况,只能说是看是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老板的重视程度了。比如,我们公司,就完全没有什么职务发明补贴,员工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可想而知了。
审云  注册会员 | 2009-3-5 20:45:00

Re:请教发明与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

昨天今天去看产品,被客户问到几个问题,在此请教各位前辈们。
      1.实用新型和发明在对产品的保护上有什么不同?
      一点补充:1、实用新型是未经过实质审查的,获得的专利不稳定,发明相对比较稳定;
2、假使发明没有被授权,新型也不一定能被无效,因为对于二者的要求不同,发明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是“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此,假如发明没有被授权,新型单独作为一个专利权还是比较有用的。
      
      2.专利法74、75、76条所述职务发明人享有专利设计奖金、税后利润提成,许可专利提成。但是现行的专利法是否只争对国家企事业单位呢?外企是否也受此条例限制,在将要实行的专利法里
  这个不是很懂,因为,我觉得专利法约束不了企事业单位,完全是看自己单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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