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2009-3-3 06:09
29517
已有专利公开了一种具体的微生物菌株用来制备某种物质,如*属*种123号菌株.如果我们自己分离一种同属同种只是菌株不同的微生物用同样的方法制备同一种物质,是否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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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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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czk  注册会员 | 2009-3-3 19:37:54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关键看你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和已经公开的微生物菌种是否属于同一属,如果是同一属的或者说属于其他属但是该属的其他菌种以前有报道用于制备这种物质,则可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的替换,根据等同原则,则侵权,如果不属于同一属,以前没人报道你所使用的菌种所属于的属可以用来制备目标物质,则可能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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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y908  注册会员 | 2009-3-3 20:55:30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同属的范围很大,这样被专利掉的微生物太多了吧,能这样适用等同原则吗?
demy908  注册会员 | 2009-3-3 21:01:12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还有,请问,不同属可能认为不是等同侵权的说法有出处吗?想学习一下,谢谢!
pfczk  注册会员 | 2009-3-3 21:34:05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demy908 wrote:
还有,请问,不同属可能认为不是等同侵权的说法有出处吗?想学习一下,谢谢!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10章,“9.4.2.2 涉及微生物的发明:
。。。。。。
(2) 有关微生物应用的发明
    对于微生物应用的发明,如果发明中使用的微生物是已知的种,并且该微生物与已知的、用于同样用途的另一微生物属于同一个属,那么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不具有创造性。但是,如果与应用已知的、属于同一个属中的另一微生物相比,该微生物的应用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那么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如果发明中所用的微生物与已知种的微生物具有明显不同的分类学特征(即发明所用的微生物是新的种),那么即使用途相同,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也具有创造性。”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9-3-3 22:13:57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考虑:
1、所判断的对象,是重点在“制备”物质的制备的方法上,还是在使用某“微生物”去制备的 微生物上。
2、确定之后,再确定是 以“关于方法专利侵权判断”,还是以“微生物应用专利侵权的判断”
demy908  注册会员 | 2009-3-4 01:24:13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重点在微生物及应用.制备方法是常规方法.
selinas  注册会员 | 2009-3-6 22:16:24

Re:请教微生物方面的侵权判断

楼上几位的观点即有部分正确,又有偏颇之处,对审查指南的理解与微生物背景应该结合起来才能得到综合正确的结论:
首先pfczk提到的是微生物创造性判断标准而不是侵权判断标准。评价微生物创造性的标准都是细分到种,而不是属,所以理解成属的同学就把创造性标准提高的太多了。微生物的分类从高到低为:门、纲、目、科、属、种。种之下又有亚种等细分的标准,在此不一一赘述。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9.4.2.2.(1)中创造性规定指的是微生物本身的种不一样才有创造性;或者种一样的情况下该微生物本身能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才有创造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9.4.2.2.(2)中创造性规定是指应用的微生物与相同用途已知微生物种不一样才有创造性;或者种一样的前提下该微生物的应用能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才有创造性。
其次微生物菌株侵权问题在逐年增多,问题错综复杂。起因在于一些科研院所把分离得到的不同菌株申请多个专利(产品,方法,应用),然后分别转让给各个制药企业,造成各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和扯皮。对这种行为的界定比较复杂。根据等同侵权原则和全面覆盖原则来说同种属的不同菌株制得的相同产品应该是侵权的。但同时也要看在先的微生物专利是如何写作,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多大,判断过程是比较复杂的。楼主感兴趣的话可以再提供一点详细信息,大家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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