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超过6个月没结案正常么?

2009-2-27 05:54
23173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现在已经超过6个月了,但还在举证期没有开庭。开始对方(被告)提管辖异议,花了几个月。后来提专利无效申请,被知识产权局驳回,对方没有上诉。
那么这6个月的时间是否要从知识产权局的维持有效裁定日重新算呢?
后面可能还要委托鉴定,时间又如何算呢?超过6个月了,法院是否会给个正式说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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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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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09-2-27 18:05:21

Re:超过6个月没结案正常么?

你如果有实力,给对方弄个财产保全,到时候就是他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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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胆琴心  注册会员 | 2009-2-27 19:09:48

Re:超过6个月没结案正常么?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不算在审限里的吧
Lichking  注册会员 | 2009-3-2 04:11:41

Re:超过6个月没结案正常么?

某些当事人为了拖延案件程序,提管辖异议和专利无效,是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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