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构思是,我发现了一种树叶可以代替拖布的前面的“布”用于擦地,这种树叶以前就在南美有人用它做过擦地的用品,但是这种树叶单独用起来不太方便,但是没有人把它应用到拖布领域中,我想用它做成拖布。
我得怎么申请啊
方案1:
申请擦地专用布,
用这种树叶加工可以得到,类似抹布的“擦地专用布”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布。
但是不止有一种这样的树叶可以做这种“布“,国外有很多种这样的树木都可以做出来。
我申请时,是写“适合的树木”这样的上位概念,还是说明具体是那种树,比较好啊。还是一一写上去啊,但是这是不太可能的啊。
我如果申请,做成这种“专用抹布”的方法可以吗?
如果申请方法,我是把所有工艺都写进去还是写一部分啊,我可以这样写吗--------这种树木的树叶加工分割、清洗、去皮等工序最后得到“专用抹布”可以吗,用“等工序“可以吗?我是担心比如如果在我的工序上,再加个别的什么工序就可以做出来啊,别人改动一下工序也可以做出来啊。我就落空了啊?
方案2:
我申请用这种“专用抹布“组成的拖布,该拖布包括拖布杆、夹紧这种“专用抹布“的拖布头、 “专用抹布“等部分组成。拖布杆和拖布头以及“专用抹布”可以做成一体的也可以是分体组合的。
如果是组合的就会涉及到组合方式,我构思了几种夹紧方式,但是别人要是再稍作改动夹紧方式,会不会在申请一个专利,我申请的就没有意义了。
这个方案可以吗?
另外我还担心,我这个拖布,其他人把它做成,拖布杆和拖布头(用于夹紧“专用抹布”的)组成,而不加入“专用抹布”,只是申请用于夹紧这种“专用抹布”的拖布杆,卖时就卖拖布专用杆,然后用户自己再另行买“专用抹布”。自己组成拖布,我不又落空了吗?
我的问题可能再您专业眼光里根本就不是问题,请帮我解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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