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现在面临一个确认不侵权诉讼。

我们公司发现有一个公司出售的产品使用了我们的专利,于是发函给侵权公司的客户告知他们。侵权公司发现后,以确认不侵权为诉由提起诉讼。

侵权公司本来是以先用权为由抗辩的,但是证据不足。诉讼过程中就改变了民事诉状,以公知技术进行抗辩。主要理由是我公司在专利申请日前就自己就已经制造、公开销售了专利产品。

事实上,我公司在申请日前确实已经使用专利技术制造、并向特定的2家单位销售过产品,但我们认为这不能够就构成公知技术。

各位大虾有没有遇到过相关的案例或者有法律规定的?

谢谢各位大虾帮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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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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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9-2-6 18:27:04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公知技术是指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楼上的朋友所说的公开方式应该是其他方式公开。
这时在适用公知技术抗辩原则时,比较有争议,对于楼主所提的情况,要看其产品的性质,是否为公众常用产品,是否处于想买就能买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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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ie_xintai  新手上路 | 2009-2-6 18:30:48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嗯,我们的产品是生产轴承、合套仪的厂家。
scritiniz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2-6 18:51:53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认为专利权无效,必须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后,法院才可以判决被告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毕竟新法还没有生效。
如果按照新的专利法“绝对新颖性”的标准,对方应该是能够以公知技术抗辩的。
吃饭睡觉打豆豆  中级会员 | 2009-2-6 18:54:01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我想这个官司你可能会输吧.
对方在接到你的警告后第一时间通过专业人员组织诉讼,从被动局面落为主动局面.着是一个很积极的措施,算是先赢一手.,
而你们在得知侵权发生后却并没有寻求专业人事的建议而使用了道义上的警告行为.这在商业竞争上是非常不恰当的.拥有专利本身并不能让你拥有绝对的优势.
专利只是个发挥优势的优良媒介.但你不能夸大认为有这个媒介,那谁都不放在眼里了.如何利用和发挥这个媒介的效益你需要寻求专业帮助.
就现在看来虽然你的对手没有专利这个好帮手,但同样依靠专业帮助反客为主.对方拿出足够证据能证明买到你们的产品在你们专利申请日之前的话.你的专利就没有意义了.
当然补救措施还是有的,但运做起来相当困难.希望你们不要自己独立操作,寻找优秀的专利代理人帮助你们挽回局面
xuetong  注册会员 | 2009-2-6 19:05:35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你可以看看一些专利侵权判定相关的书籍,比如程永顺的书。好像也可以找这位专家来咨询,目前他在一个机构做咨询,可以组织专家来进行案子讨论分析,具体的名字我就记不起来了,你可以百度一下看看。就你的情况,我的观点是,如果你和那两个销售的厂家的合同中没有任何保密限制,也没有任何说明仅仅是试用的话,多半对方没有保密的义务,同时也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仅仅为试用。如果能认定为试用的话,那么就可以争辩为不属于专利法中的使用公开,那你公司还是有机会。
effie_xintai  新手上路 | 2009-2-6 19:13:51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感谢各位!

我们单位现在也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我们不能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

还请大家多多建议。谢谢。
lawenfield  注册会员 | 2009-2-6 20:12:50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申请日前已经生产、销售了产品并不意味着该产品所涉专利技术为公知技术。这首先要看你保护的专利是产品专利还是工艺方法专利,如果是工艺方法专利,一般情况下销售该方法制造的产品并不会导致该方法的公开;如果是产品专利,还要看反向分析、制造的难易程度。即使根据已销售的产品确实能够制造出相同产品,但这也不等于该产品就是公知技术,公知技术一般要根据技术公开的时间、技术的难易程度、教科书工具书等的参考来确定,并不是说所有公开的技术就等同于公知技术。
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如果确有证据表明你已提前销售公开了,那么对方完全可以新颖性或创造性为理由提无效请求,将你专利宣告无效,那样的话对你这场侵权官司赢不赢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
effie_xintai  新手上路 | 2009-2-6 23:12:17

Re:急: 关于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自己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谢谢lawenfield的回答,您很专业,给我们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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