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处理专利申请文件丢失、混淆的建议》
有兄弟问“三个实用新型,申请日相同名称相同,补正时不知申请号对的是哪个文件了,请问怎么办呀!”
从楼主的情况来分析,是当初没有做好申请文件的备份工作,至少是虽然备份了申请底稿但是忘记了对应标注申请号!
有兄弟建议打电话给请审查员帮你传真,不失为一良策,既方便又经济,可以率先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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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补正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没有留下审查员的电话,或者你不太愿意求人施软,又或者审查员拒绝了你的请求,则还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复制文件,<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4章第5节规定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复制或查阅未公开的专利文件,你如果不是在北京请选择复制,操作如下:
一、打好复制请求书
1、白纸一张打好标题;
2、载明申请号;
3、载明申请日(如果记不住也可以不打);
4、载明专利申请人;
5、载明复制文件内容范围,如:权利书,并请在其上面标注相应申请号;
6、载明请求回执方式,如:特快专递;
7、载明提交附件清单,如:
a、办理费用120元的邮寄汇款复印件(注释:一般选择特快专递将文件回执给你,费用是120元,需要先去寄钱,然后将汇款复印件与请求书再一并寄出);
b、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释:该复印件也需要与请求书再一并寄出);
8、载明请求人联系电话;
9、载明请求人文件回执地址;
10、载明该请求文件制作日期。
二、到邮局先按照如下地址汇款所需的办理费用120元,然后再将汇款复印件、请求书、身份证复印件也按这个地址一并寄出
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六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一部综合处
三、不太熟悉的朋友最好按照如下电话咨询后办理,以及核实下操作规则最近是否有变化
(综合部)复印处、查询处:010-62085867 62084247
四、楼主这次有3个案件混淆,至少应该复制其中的两个才能将此次麻烦处理顺利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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