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咨询] 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2009-1-7 23:50
67653
杨老师
         你好。我对专利不太熟悉,我公司做了一个药品的改剂型品种,将这个药品从胶囊剂改成了颗粒剂。胶囊剂已有另一公司申请了专利,它的权利要求书是对胶囊剂的制法的特征描述,我公司的品种在药品提取与它的描述基本一致,只是每种成分的量比它大,但比例一样,药品提取后我们是按剂型的特点制作的,不知道这样做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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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9-1-12 17:23:52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你好,

你所说的情况需要在准确了解先专利权利要求的具体范围的情况下再行判断。根据一般原则,如果在先专利如果保护的是药品配比,而在后药品的配比一样、仅仅是用量不同,还是很有可能落入在先权利范围的。有关具体内容的判断,在没有详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很难做出准确的分析,最好还是请专业的人士仔细了解案情后,再来协助你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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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fuquan  新手上路 | 2009-1-14 18:06:17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非常感谢老师的指导,
     专利书上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治疗妇科炎症胶囊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它采用酢浆草、败酱草、天花粉、大黄、牡丹皮、苍术、乌药7味中药为原料,各原料按重量组份分别为:酢浆草25~600份、败酱草25~600份、天花粉25~500份、大黄25~600份、牡丹皮25~300份、苍术25~500份、乌药25~600份,取二分之一量的大黄碎成细粉,其余原料加水煎煮2次,每次煮两小时,滤过合并得滤液,将滤液在60℃~70℃的温度下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12~1.20的清膏,然后在清膏中加入大黄细粉,经混匀、干燥、粉碎后制得颗粒状或粉末状药物,将该药物按常规量装入胶囊后即制得妇炎消胶囊药成品”。它的专利中有一个权利要求。
下面是我做的处方和制法
       酢浆草900g    败酱草900g     天花粉750g     大黄900g    牡丹皮450g     苍术750g     乌药900g                制成 1000袋
以上七味,取大黄粉450g,碎成细粉,备用,剩余大黄与其余酢浆草等六味,加8倍量水煎煮二次,每次2小时,合并滤液,滤过,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12~1.20(60~70℃)的清膏,加入上述大黄细粉,混匀,干燥,粉碎,加入适量辅料,混匀,制粒,干燥,整粒,分装成1000袋,即得。  
       专利没有加入其他辅料、制成的是胶囊剂。
       我的做法与它不同之处: 1、在提取时加入了提取用水的具体倍量,2、我加入了其他的赋形剂、3、制成了颗粒剂

麻烦老师请再帮我看看,是否侵权。
sdj750604  注册会员 | 2009-3-14 00:19:34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这肯定是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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