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506 wrote: 首先,要分析客户在赠品上使用该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上的“使用”。答案是肯定的。 其次,要看该客户的商标为何被驳回?如因再先商标权被驳回的话,该客户的上述使用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如因其他原因不良影响等被驳回的,该客户可以在赠品上使用该商标,但该客户没有该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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