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闻] 我国专利申请70%以上通过专利代理

2008-12-22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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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专利代理体系,就不会有专利制度的今天。”12月18日,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肯定地说。

  在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历史的专利代理服务体系,移植我国不过20年,已成为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支撑。据统计,自1985年4月《专利法》实施至 2008年10月,在我国465万多件专利申请中,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专利申请累计已超过332万件,占专利申请总量的71.5%。

  “除此之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已经扩展到专利纠纷诉讼代理、企业专利法律顾问、专利许可贸易等各个方面,数量众多的专利纠纷案件是专利代理人协助当事人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马连元介绍说。

制度建设护航专利代理

  目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拥有团体会员706家,执业专利代理人会员近5700名。

  马连元说:“专利代理人队伍之所以不可或缺,是因为专利制度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法律制度,这是由发明创造的无形资产性质决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有深刻的理解,但他们往往不能、实际上也不可能要求他们对发明创造权利化以及保护发明创造的具体法律要求也同样理解深刻,这就需要专业人士为他们提供服务,甚至帮助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完善其发明创造。”

  “中国的专利代理人队伍是随着中国专利制度的诞生而诞生的,在专利法开始实施时起就为专利申请人提供服务。”马连元说。

  的确,1984年《专利法》颁布之后,当时的中国专利局即举办专利代理人培训班,随后1985年9月《专利代理暂行规定》颁布,198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成立,1988年举行首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到1988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成立。

  “2000年到2002年,专利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基本完成,这使专利代理机构完全步入市场轨道,由此也迎来了我国的专利代理大发展时期。”马连元说。

  目前,我国专利代理人队伍已从初期的人数不多、经验缺少、专业水平不高过渡到具有一定规模、基本适应专利工作需要、专业技术素质达到相当水平、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发展阶段。

  专利代理呈现的勃勃生机,马连元认为与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密切相关。《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实施,一方面有力保证了专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了专利审批的质量与效率,促进了专利申请量的提高,加快了知识资源的引进和创新成果转化,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专利代理人的资质,对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加强管理与约束,使创新者、发明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行业自律摆在突出位置

  马连元说:“专利代理人协会非常重视行业内部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这绝不是一句空话。仅在2008年,该协会就分别给予大连智慧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周志舰、沈阳利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全国通报批评处分决定。前者因替委托人提交明显抄袭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被责令停业3个月,后者因篡改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内容,受全国通报批评,并记入协会会员诚信档案。

  “这些年来,包括口头惩戒在内,协会公开惩戒了几十起会员违规行为。”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部部长安京生表示。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人协会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自律规定,包括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行业市场决议;关于建立专利代理机构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决议;常务理事守则;全国专利代理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试行);涉外专利代理服务统一收费标准等行业规则与规定。此外,协会还作为专利代理行业的代表,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和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许多工作。

  马连元说:“20年来,专利代理人协会通过对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引导和监督,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的职能,要求会员坚决执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立行业规范和行为标准,倡导全行业朝着公平竞争、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方面健康发展。”

诚信管理强化监督制约

  在成立20周年前夕,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收到了一份大“贺礼”:作为国家非政府组织,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接纳为永久性观察员。这意味着今后协会代表不仅可以列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还可以发言和参与讨论,表达中方协会的观点和意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则的制定和决议的形成。

  “这对我国专利代理服务走向国际化,进一步融入知识产权全球化发展的进程,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有关专家评价说。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作为保障知识产权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支撑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很多人不约而同将专利代理视为冉冉升起的“朝阳行业”。现任会长马连元认同这一看法,但他同时对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

  他说:“专利代理行业与国家发展需要之间还是存在差距,无论从人才数量、整体素质、代理业务种类范围、代理机构及人员地区分布等方面看,都还存在不足与欠缺,特别是在法律制度、诚信体系、市场秩序和执业标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马连元说,下一步,协会将在引领广大会员服务国家创新型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会员执业素质、制止不正当竞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迈开更大步子,包括促进行业诚信管理监督机制的形成,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申请和纠纷处置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之一,这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进一步完善我国专利代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专利代理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专利中介服务执业培训制度,制定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标准,规范专利执业资质管理等,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田力普说。

  在成立20周年前夕,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收到了一份大“贺礼”:作为国家非政府组织,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接纳为永久性观察员。这意味着今后协会代表不仅可以列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还可以发言和参与讨论,表达中方协会的观点和意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则的制定和决议的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1日 13:39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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