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大家好,请教一下

2008-12-17 03:22
25655
例1
1.一种手机,其特征在于:A。
2.如权1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可用手写笔输入字符。

例2
1.一种手机,其特征在于:B。
2.如权1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可用手写笔输入字符。

请教:
如例1已授权,在保护期内,如要申请例2的发明,例2权的有效性?(与“可用手写笔输入字符”是否有创造性有关吗?如有,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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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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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azjf  新手上路 | 2008-12-17 04:06:57

Re:大家好,请教一下

换句话说,如“可用手写笔输入字符”改为C,例2权的有效性与C的创造性有关吗?请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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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k  高级会员 | 2008-12-17 20:01:05

Re:大家好,请教一下

关键是技术特征B有没有创造性,按照《新专利法详解》中的说法,一个权利要求书的创造性主要由独立权利要求来决定的。当且仅当独权具有创造性才会被授权,而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是体现在无效和侵权阶段的,当然实审中也有一定作用,例如布局合理的话可以节省很多力气也便于尽快通过审查。但是和创造性的关系不是特别的大。尤其是“可用手写笔输入字符”这样的明显是公知常识的技术特征,除非你能用合理的理由说服审查员,你这个技术特征C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消除了技术偏见。但是就你这个技术特征C来说,几乎不太可能。
对于例1来说也一样,授权是因为例1的独权具有创造性,而不是因为例1的权2具有创造性。
建议你还是再认真看看《审查指南》和《新专利法详解》这两本书的相关部分。多看几遍,遇到问题首先到指南里找答案,基本上绝大部分的问题你是能找到权威的答案的。这样对你以后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
路人乙  注册会员 | 2008-12-18 05:41:37

Re:大家好,请教一下

判断创造性,针对的对象是技术方案,而不是技术特征。
informatik  高级会员 | 2008-12-18 19:07:34

Re:大家好,请教一下

路人乙 wrote:
判断创造性,针对的对象是技术方案,而不是技术特征。
同意,我之前的说法是还有点欠妥当。应该是该技术特征对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有没有贡献。谢谢!
lbazjf  新手上路 | 2008-12-20 02:48:01

Re:大家好,请教一下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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