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1、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包括A,在所述A上设有至少一个B,在所述A上且在所述B的一侧设有C,或/和在所述A上且在两个所述B之间设有C。
权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C与所述A直接相连。
权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C与所述A之间填充有物质D。
写完后发现权利中的这两句话“在所述A上且在所述B的一侧”、“在所述A上且在两个所述B之间”比较啰嗦。因此想修改为如下形式:
权1: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包括A,在所述A上设有至少一个B,在所述B的一侧设有C,或/和在两个所述B之间设有C。
权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C与所述A直接相连。
权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C与所述A之间填充有物质D。
但是这样修改后,有感觉没有给出A和C之间的关系,此时权2和权3的描述感觉有些突然。
请问上述两种方式哪个较好?第一种方式是更清楚了,还是更啰嗦了?第二种方式是不是就默认了C也设在A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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