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确定分数线与复查分数没有必然联系

2008-12-9 04:13
35062
有帖子建议考核委员会推迟举行会议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0&id=189674&sty=1&tpg=3&age=0
景运嘉文 wrote:
建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推迟举行会议。从网上的情况看,查分的应试者比较多,而且好像今年是以邮寄方式查分,在途时间比较长。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应当推迟举行会议。
        查分工作,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划定分数线、录取专利代理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断不是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如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还在成绩公布后15天举行会议,那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怪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划定了分数线,通过了录取者的名单;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会议结束后,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却在为应试者查分,可能有应试者成绩更正后符合分数线的要求,这些考生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为专利代理人。这将是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专利代理人的录取,是严肃的工作。在查分后再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会议,可以审核应试者的查分,监督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查分工作,有利于考试的公平公正。很难想像这种局面的后果:在查分还没结束前就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有的应试者通过后续的查分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却绕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
        必须指出,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体制不同,不适用国家司法考试同时公布分数线和成绩的做法。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试办法,是经过实践证明能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的,不能仅听某些应试者的一面之词更改。
        我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本年度的会议,推迟到12月底,以监督查分工作!

实在没看懂是什么理由,原贴似乎有几处让人误解:

1 谁规定“录取专利代理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考核委员会可以确定分数线,可是颁发证书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是考核委员会。
见《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2 谁说过考核委员会要“通过了录取者的名单”?
十一条说的很清楚:“应试人员达到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每个考生的成绩达到分数线了,就一定会给证,等于自动进入发证名单,不需要谁另外审核通过。具体打印名单这类事务就应该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它“负责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在名单和证书上签字的一定是局长,不是考核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也不是办公室主任。

3 谁说过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会在查分后录取考生?
查分后如果更正了成绩,那是考生本来应得的成绩,不是别人白给的。如果符合分数线要求,自然与其他过线考生一样,由国知局颁给证书,根本不是什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录取的,而是国知局录取的。通过的人只会看到“甜桔”。不通过的人,谁的名字也看不见。

4 谁规定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每年只能开一次“本年度的会议”?
考核委员会有责任“负责审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和确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所以每年至少要开一次会审定大纲,再开一次会确定分数线。如果需要,例如应考生强烈要求,监督查分工作,并对查分后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查,还随时可以再开会。

5 按照考务规则办事,为什么是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成绩公布后,考核委员会随时可以开会,可以开多次会,为什么一定要推迟?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查分结束再定分数线?
查分与分数线根本没有关系,分数线公布后,照样可以查分(在期限内),谁改了分并且够了分,就给谁发证,发证比出分数线晚。

今年考题中没有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内容吧?
难怪连高分考生都不太熟悉,看来应该考虑给国知局上万言书,要求明年列入大纲。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快饿死的律师  中级会员 | 2008-12-9 08:36:19

Re:确定分数线与复查分数没有必然联系

为什么让考生等这么长时间,果汁局确实不是什么好果子。
广告位说明
comeflywithme  注册会员 | 2008-12-9 20:45:18

Re:确定分数线与复查分数没有必然联系

唉,这就叫做屁股决定脑袋,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就会有什么样的观点。
有些人认为自己的观点“客观公正”,其实,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客观公正。
大家都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说话,维护自己的利益本身并没有错,只不过应该想一下,最好是让自己的利益跟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相冲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mmjj

注册会员

积分: 170 帖子: 62 精华: 0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