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2008-12-9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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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代考试从06年起,改变了分专业考试的模式。那年的考试,“加宽”成为至今议论的话题。如果说为了体现评卷的公平、公正,采用客观评判无可厚非!但06考是对主观考试采用客观评判的一种遗憾的结果。关键是:决定切分线的那个点能否经得起推敲!06年的加宽是经不起推敲的。
      专代考试的卷三考的什么?不能单纯认为是实务、也不能单纯认为是问答,而是实务考试。应该针对试卷的题干,做出正确、合法的回答。此时,决定考试结果的那个客观评判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客观评判的标准应该是由若干评判要素构成的。哪些要素应该体现在客观评判标准中呢?应该是“专利性”的内容,比如,在今年卷子中,26.3的支持;22的新、创;20.1的清楚等专利点。根据以上各位的信息以及我手头掌握的情况,我很疑惑,今年考核委似乎把“分案”纳入了客观评判标准中?
        我参加了02年专代考试,尽管每年大纲中都有关于分案的内容,但至今为止的考试中,没有过分案的考核因素。我认为,今年的题目中,分案也不是考核因素!
        卷子中除了被审查意见提供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发明构思“低油”外,还有能保持完整的“离心脱油”、避免沾粘的“组合物”。其中“离心脱油”与原权利要求的主题有关联性,在克服审查意见的修改中,自然是首选的修改内容。哪么“组合物”怎么安排呢?是分案?还是从属?
        第一,我们看指南关于分案的规定:二部六章3节;第二,我们再看细则51.3的规定;第三,我们客观地认识一下,作为考试,是考专利性的内容?还是考非专利性的内容?
        在这张卷子中,组合物分案是非专利性内容。这次考试,是针对审查意见的答复、修改,目的是克服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考核的就应当是专利要素。如果,题目中“组合物”存在“二部六章3节”中的第1、3种情况,此时,将组合物分案才是重要的考点。因此,本次考试中,出现在卷子里的“组合物”并非是本案的专利点;自然就不应当是考核点。
        假如我的疑惑(分案纳入客观评判标准中) 不幸言中;假如考核委仅仅是为了填补“一直以来未出现分案考核点”的空白,而将“分案”出现在范文中,我将更加疑惑!        
        最后,开个玩笑啊,呵呵!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分案问题是:能分案的要分!不能分案的,拆下“装置”也要分。总得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嘛。当然,本人绝不希望专利代理考试成为分案竞赛,而是应当客观地决定分案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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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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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寺  中级会员 | 2008-12-9 05:56:59

Re:探讨专代考试主观题的客观评判

专利考试,确定好了,就不应该随意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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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命的专代  中级会员 | 2008-12-9 22:40:14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那到底是分案还是不分案呀!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12-9 23:26:43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分案不是实质性条款;单一性是实质性条款,虽然不是无效理由。
善意提示  注册会员 | 2008-12-10 00:46:06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对了!楼上说到点子上了。本次实务考试是没有分案的因素的。
如果本次考题要求  根据说明书撰写权利要求,哪么组合物就应该分案,分案就应该占分了。
还有一种情况,如组合物的方案写在原权利要求里,审查意见提供的对比文件会使原权利要求中各独权之间出现不符合单一性的情况。此时,分案也是必须的。
echolily  注册会员 | 2008-12-10 17:12:53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呵呵,楼主高明,所以,实务必须降分,
否则,重新判卷。
善意提示  注册会员 | 2008-12-10 17:29:53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重新判卷是不切合实际的。
      我在想的一个问题是,针对本次答复修改形式的“实务考试”,出现分案是否有不符合细则第五十一条第3款的嫌疑?
      最近两天,与不少同行交流,接受到的信息总体上分案的比未分案的高10~15分左右,不得不让人怀疑本次的客观评判标准中,已经将分案纳入得分点。如果是这样的话,会误伤不少参试者。
       最后,说明一点,这帖子的用意仅仅是为今后的考试少出现争议,保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气,维护广大参考人的权益。
youmin  新手上路 | 2008-12-10 18:27:56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判卷时间太短,且今年的评分标准不明朗,客观评判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限制高分数量,通常是先紧后松,先判的必然分低,因为没有时间重判。所以卷三的成绩确实和运气有关。
善意提示  注册会员 | 2008-12-10 22:44:28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楼上理解错了。
      所谓主观题的含义不用解释了。
      所谓客观评判的含义是:设定一个判卷标准,这个判卷标准是由若干个得分点组成的,形成了一个个框框。试卷中出现对应框的,得分;没出现的话,就不得分。当然,也会有扣分框,比如,权利要求书中出现了技术特征的附图标记,而附图标记未加括号,则违反细则第二十条第4款,扣分。
       这样的评判效率高,速度快。存在的问题是可能导致吃透制度的人因为表述上的原因,没对应上得分框;而未吃透专利制度的人因为肤浅,大量地堆砌、罗列套话,反而容易进框。在06年出现过一些卷三100以上,而总分极低的人。
       不管怎么说,如果设定的框框有暇丝,那考核委的问题就大发了。
Rosymarry  新手上路 | 2008-12-11 04:44:40

Re:警惕专代考试主观题采用客观评判时出现“乌龙”

我认为应该分案,因为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施例1和2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但都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组合物分案也可以,至少分出来不会扣分,但实施例1不分出来的话,应该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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