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条例  第十九条 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5年内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或者专利行政管理工作,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如此规定  理由何在?

其他资格考试是否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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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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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jczr  专利代理人 | 2008-12-8 03:03:48

Re:五年不从事相关工作 资格自动失效的理由何在?

据说现在没有这条规定了 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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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medes  注册会员 | 2008-12-8 18:53:34

Re:五年不从事相关工作 资格自动失效的理由何在?

确定么?
dyjczr wrote:
据说现在没有这条规定了 不用担心
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8-12-8 18:57:28

Re:五年不从事相关工作 资格自动失效的理由何在?

时代在发展,法律在修改,五年不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或者专利行政管理工作,能力很难再满足工作需要,难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所以作此规定。
——个人理解,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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