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最近要申请两商标,文件自己都会做,也就准备自己申请了。给商标局也打过电话说可以让北京的朋友代交。但是费用上有个问题,注册费是2000,准备也只能以电汇的方式直接打到商标局帐户上去,然后将电汇单据复印件连同申请文件一起寄我北京朋友那去,让北京朋友去交。但是,今天上网一看,说是汇单上的汇款人名称要和申请人名称一致,问题是我们公司刚刚把公司名字改了,也是以新公司名字来申请,主要是新公司的帐户还没弄好,那就只能以以前公司名字来汇款了,就是问一下,如果汇款单上的名字和申请人名字不一样的话,商标局是否承认这笔钱或者是否接受商标申请。
请高人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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