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优先权的问题
patentchina wrote:
可以做两个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类型),均要求原发明的优先权即可。
(原实用新型正常审理流程,原发明视为撤回)
或,
可以做两个申请(分别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类型),分别要求原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即可。(原发明和实用新型均视为撤回)
需要说明的是,新加入的部分不享受优先权(可以参见审查指南部分优先权一章) 谢谢,再请问,你所说做两个申请,两个申请文件一样行不行?再有,我在前的实用新型和发明申请间隔一个月,是不是一定要用第一次申请的为基础要求优先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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