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体与最终产物的单一性审查基本原则
涉及中间体的申请的单一性同样需要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一)中间体与最终产物之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有单一性:
1、中间体与最终产物有相同的基本结构单元,或者它们的化学结构在技术上密切相关,中间体的基本结构单元进入最终产物;
2、最终产物是直接由中间体制备的,或者直接从中间体分离出来的。
(二)由不同中间体制备同一最终产物的几种方法,如果这些不同的中间体具有相同的基本结构单元,允许在同一件申请中要求保护。
(三)用于同一最终产物的不同结构部分的不同中间体,不能在同一件申请中要求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