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的时候同时也提交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交纳了实审费。因为疏忽,《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发明创造名称中少打了一个字,所以在收到《视为未提出通知书》中“发明创造名称与请求书中不一致”的提示。
  我的问题是:我重新补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后,实审费也需要重新交纳或做一定的特别说明吗?
  我有点担心:只重新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而不重新交纳实审费会以没有交纳实审费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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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高级会员 | 2008-11-21 17:34:48

Re:实质审查请求书 中发明创造名称中少打了一个字的后续问题

估计是申请人自己做的申请吧。

你重新提实审就行了,不会算你没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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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先生  新手上路 | 2008-11-22 00:17:56

Re:实质审查请求书 中发明创造名称中少打了一个字的后续问题

感谢楼上的指点。
因为自己的事情自己最了解,也有利于权利要求的确定,所以,我有十几项包括实用新型的专利,都是我自己做的申请。
  同一天,我收到的是两个通知书,与这份《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是同一“发文日期”的另一份是《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这次仅仅是因为疏忽而出现了我这个多余的担心——从这一点,能想象出我是一个平时做事小心谨慎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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