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2008-11-2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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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中,第二个从属项可不可以引用第一个从属项,而第二个从属项的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在第一个从属项的特征部分并未出现,这样可以引用第一个从属项吗?
例如:1、产品A,包括构件B、C,其特征在于:构件D、E。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A,其特征在于:构件D的形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产品A,其特征在于:构件E......。
请问3可以引2吗?
我觉得可以的,因为E虽未出现在2的特征部分,但2的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组成了2,而E已经出现在1中了,即出现在2的引用部分,实际就是在2中出现过了,所以3可以引2。但我们老板说E并未出现在2的特征部分,所以只能引1不能引2,请问是我的理解正确,还是老板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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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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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mey  高级会员 | 2008-11-20 19:33:08

Re: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你的理解正确
但是你的工资是老板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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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1-20 19:34:17

Re: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你对,老板错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8-11-20 19:40:27

Re: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1、你的理解可以,这样写逻辑上没有问题:
2、老板建议的写法也可,因为E的出处直观的是在权1,后续的引用直接引用出处的权项(这样直观性强,因此也便于OA时修改方便)。。
3、若E的附加特征必须依赖于权2,则应该引用权2.
xiaolanyu  注册会员 | 2008-11-20 20:34:22

Re: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你是对的.你老板是错的...
wendyai  新手上路 | 2008-11-20 20:54:21

Re: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我也有这种疑惑,自己感觉可以引用,因为从属权利要求包含了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及附加的技术特征,但一些老代理似乎不赞同,说审查的时候会产生问题,请专业人士分析一下呢?
jlwycx  注册会员 | 2008-11-20 22:16:19

Re:关于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问题

是啊,请资深人士解释一下。如果独立权利要求被无效掉了,那修改的时候第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就上升为独立权利要求,但第二项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只能引原来的独立权利要求的话,那此时不是无从附属了吗?实务中有出现这种问题吗?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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