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答复实审增加从权的问题,如何理解指南??
不加从权肯定不会被扣分。
加了从权的修改应该属于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129页中的第5.2.1中规定的不利于节约审查程序中的规定的四种修改情况之外的情况,即5.2.1中最后一段规定的内容,该增加的从权是属于没有按照通知书的要求所增加的内容,所以审查员还会发出一次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将增加的从权删除掉。gongnong008 wrote:
不加从属权利要求不也解决了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吗?所以说不加从属权利要求不应该扣分。有人还说不加从属权利要求要扣15分,你信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