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不想晒自己的卷三,但在论坛上看了几天,没看到一个与自己的卷三答案相同的,就把自己的卷三答案晒一下,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修改后的权书。
1、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特征为真空离心脱油。
2、据权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油炸前先经焙烧。
3、据权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以用一般烤箱焙烧。
4、据权1、2、3任一方法,其特征在于,真空为0.02~0.8MPa.
5、一种实施油炸食品制作方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离心装置与排出装置之间密封连接。(大体意思,具体忘了)
6、据权5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油糟下凹设置在油炸装置的底部中间。
7、据权5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离心旋转倾斜一定角度。
8、据权7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成30度角。
9、一种用权1方法制作的马铃薯薄片,其特征在于,.......
二、答复意见通知书
1、原权1、权3可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原说明第*段文字内容写明可以用于油炸玉米、油炸鸡腿等(具体内容忘了).....
2、增加分案申请。
3、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指明的原权4(即修改后权9)的缺陷,说明修改后的权9克服了缺陷。(具体缺陷忘了)
其他的就不多述,但只是简单地说下修改了形式缺陷,没有具体指明。
三、分案权书
1、一种组合物,由防粘剂、风味保持剂、消泡剂组成。
2、权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粘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所述的消泡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所述的风味保持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
3、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粘剂的含量为***。
4、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泡剂的含量为***。
5、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味保持剂的含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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