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晒一下我的卷三

2008-11-6 04:02
284111
本来是不想晒自己的卷三,但在论坛上看了几天,没看到一个与自己的卷三答案相同的,就把自己的卷三答案晒一下,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修改后的权书。
1、油炸食品的制作方法,特征为真空离心脱油。
2、据权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油炸前先经焙烧。
3、据权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以用一般烤箱焙烧。
4、据权1、2、3任一方法,其特征在于,真空为0.02~0.8MPa.
5、一种实施油炸食品制作方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离心装置与排出装置之间密封连接。(大体意思,具体忘了)
6、据权5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油糟下凹设置在油炸装置的底部中间。
7、据权5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离心旋转倾斜一定角度。
8、据权7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成30度角。
9、一种用权1方法制作的马铃薯薄片,其特征在于,.......

二、答复意见通知书
1、原权1、权3可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原说明第*段文字内容写明可以用于油炸玉米、油炸鸡腿等(具体内容忘了).....
2、增加分案申请。
3、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指明的原权4(即修改后权9)的缺陷,说明修改后的权9克服了缺陷。(具体缺陷忘了)
其他的就不多述,但只是简单地说下修改了形式缺陷,没有具体指明。

三、分案权书
1、一种组合物,由防粘剂、风味保持剂、消泡剂组成。
2、权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粘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所述的消泡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所述的风味保持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
3、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粘剂的含量为***。
4、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泡剂的含量为***。
5、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味保持剂的含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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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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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y5022  注册会员 | 2008-11-6 05:49:08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我觉得写得不错,从属权利也很全面。我就把4、6的内容忽略了。羡慕lz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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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y5022  注册会员 | 2008-11-6 05:51:36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不过,我把马铃薯产品权利要求删掉了。
sampboy1982  注册会员 | 2008-11-6 16:33:25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修改后的3中出现了“可以”,形式缺陷:)
权利要求5中至少要限定“离心装置在阀的前面”
我的分案和你类似,不同的是我把2分了三个,把你的后三个合在一起了。
菩萨保佑吧
matthew  注册会员 | 2008-11-6 16:37:56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如果保留马铃薯薄片这个独权,请问油脂含量低如何修改?
红枫一叶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1-6 16:52:45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wujohn wrote:
本来是不想晒自己的卷三,但在论坛上看了几天,没看到一个与自己的卷三答案相同的,就把自己的卷三答案晒一下,请大家多多指正。

三、分案权书
1、一种组合物,由防粘剂、风味保持剂、消泡剂组成。
2、权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粘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所述的消泡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所述的风味保持剂是***的一种或混合物。
3、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粘剂的含量为***。
4、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泡剂的含量为***。
5、权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味保持剂的含量为***。

不说别的,因为我没看今年的题。不过你分案独权似乎有问题,组合物不写成份含量,应该不行。
sampboy1982  注册会员 | 2008-11-6 17:26:53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红枫一叶 wrote:
不说别的,因为我没看今年的题。不过你分案独权似乎有问题,组合物不写成份含量,应该不行。
我也是后来才想到这个问题的,化学的没注意过,今年吃亏了[s:3]
slyhy  注册会员 | 2008-11-6 17:51:15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红枫一叶 wrote:
不说别的,因为我没看今年的题。不过你分案独权似乎有问题,组合物不写成份含量,应该不行。
可以不写组分含量。该组合物的发明点在于成分的选择,不在于成分的含量。而成分含量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简单的实验即可得出。所以只写组分,不写含量符合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的关于组合物发明的规定。
wujohn  注册会员 | 2008-11-6 21:45:44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红枫一叶 wrote:
不说别的,因为我没看今年的题。不过你分案独权似乎有问题,组合物不写成份含量,应该不行。

谢谢指正。
但是一点,因为原说明书公开的组合成是由防粘剂、风味保持剂、消泡剂组成,这是由封闭式写法,而公开的各组份含量的百分比不能符合《审查指南》关于组合物权利要求组份和含量的限定,即“某一组分的上限值+其他组分的下限值≤100、某一组分的下限值+其他组分的上限值≥100 ”的要求,所以我考试时我在斟酌好久,到底从属权利要求要怎么书。
wujohn  注册会员 | 2008-11-6 21:49:16

Re:晒一下我的卷三

slyhy wrote:
可以不写组分含量。该组合物的发明点在于成分的选择,不在于成分的含量。而成分含量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简单的实验即可得出。所以只写组分,不写含量符合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的关于组合物发明的规定。

我也是持这种观点。另外从原说明书表述的内容看不出,各个组份的最低含量的要求,所以就不敢对从权的组分含量进行限制,以尽量保护当事人的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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