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ji565 wrote: 某PCT专利收到检索报告后欲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但检索报告的意见是所有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申请人欲提出实质审查的同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那么可以做的修改是像答复审查意见一样仅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比如把说明书的内容补充进权利要求或合并权利要求)?还是可以像要求优先权一样可以补入新的技术特征?(补入的新技术特征不能享受优先权)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获得实名认证的论坛会员可获取此勋章
shinji565
注册会员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